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请密切关注“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http://www.nchdz.com/)“公告通知”栏目。以后我区所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信息均在此公布,切记随时浏览,逾期者后果自负。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10日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请申报者在确定本人普通话等级、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成绩均已合格后进行报名。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全面填写报名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并打印。(个人简历从小学毕业以后开始填写)
5、报名结束后,请及时关闭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及下载附件。
四、现场初审、确认
1、时间安排
5月9日-5月10日,社会人员材料初审;
5月12日-5月13日,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学校按省、市文件要求收齐材料,经学校初审,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统一前来确认);
5月13日,社会人员现场确认;
5月16日,申报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人员带好档案袋和所有证件的原件,前往南昌市教科所北五楼会议室(民德路215号状元桥旁)接受资格审查,此后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事宜请与市里直接联系(联系电话:3986493)。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户口本(或相关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4)《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张分两栏双面打印);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需加盖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南昌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 (师范教育类)》或《南昌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 (非师范教育类)》一份,(高新区网站下载,市教育局通知内,A3纸打印,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9)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合格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照片反面请写上本人姓名、出生年月。为防止照片遗失,请用小袋子装好。)。
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往届普通师范毕业生过去未申请,2011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严格按认定应届师范毕业生身份的办法,并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原始复印材料(签“与原件无异”字样盖毕业学校印章,审核人签名),初审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才能认定为师范类毕业生:
(1)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的“录简表”;
(2)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材料;
(3)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材料;
(4)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未申请的原因书面函件。
以上材料在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原件由本人带回,复印件存放在档案袋(自备)内。
3、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所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封面上填好相关信息及资料;
相关表格需盖章的: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工作单位的,在封面的“工作单位”处和反面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处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无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处加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公章。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加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公章。
(3)《南昌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地点、联系电话及乘车路线
现场初审、确认地点:高新区社发局科教文卫处(双胞胎集团三楼)
联系电话:8161306
乘车路线:市内乘5、231、602(高新管委会或高新停车场下)。
五、未尽事宜,请密切留意高新区网站上信息。